我所加强内部管理,遵守法律服务承诺

一条: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,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,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。

二条:忠于宪法和法律,坚持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严格依法执业。

三条:忠于职守,坚持原则,维护国家的法律与社会正义。

四条:诚实守信,严密审慎,尽职尽责,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。

五条: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。

六条:不作虚假承诺,不向委托人承诺案件的胜诉与败诉。

七条:不超越委托权限,不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委托代理业务无关的活动。

八条:合理开支办案经费。

九条:不收当事人的礼品和宴请,不诱导当事人向司法行政人员送礼行贿。